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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「蘋果橘子思考術」4
律杏醫藥暨商務法律事務所 403 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1號4樓之1
英文履歷寫作-現代人必備的寫作能力 人浮於事,是對現今就業市場最殘酷的描述。對於企業主或人事部門主管而言,怎麼在一大堆求職信中挑選出合適者給予面試的機會呢?就是藉由履歷!好的履歷讓人眼睛一亮,想看看這位求職者是何方神聖;普普的履歷表則只能餵給碎紙機,永遠埋沒於宇宙蒼穹中! 東方人對於履歷寫作普遍不重視,東抄西抄就完稿了。然而西方社會視履歷為個人最好的宣傳品,願意花重金請人代為撰擬一份合於格式、具美感,又能凸顯個人特色的履歷。市面上關於履歷寫作的書不多,中文的履歷寫作書籍大都品質不佳,很難從中獲得有關履歷的重要概念。這本書雖然以英文履歷寫作為內容,但所述概念也很適合於中文履歷寫作,您務必一看! 書中一些概念很值得牢記: Rule 1: Your resume is an advertisement. Rule 2: The purpose of a resume is to get you an interview. Rule 3: Think about things from the employer’s perspective.     其中有幾句話更值得深思: 求職者在履歷或求職信中,常會寫到希望能在 貴公司「應用所學(apply what I’ve learned);自我挑戰(challenge myself);學習新技能(learn new skills);獲得寶貴經驗(gain valuable experience)」,但老闆的希望反而是「獲利(make money);省時(save time);改善效率(improve efficiency);增加業績(increase sales)」。這真是一針見血!老闆請員工來不是為了員工的生涯發展,當然是為了公司的營收獲利!所以寫履歷時千萬不能吝於表現自己,一定要勇敢說出自己對公司的價值是什麼,能帶給公司什麼好處。畢竟在商言商,這才是僱主要的!東方人都常忽略了這一點!    書中提到,應有履歷必備的要素有1. 標題(heading):重視是否對稱有美感。2. 目標(Objective):要寫明應徵什麼職位,自己又有哪些專業技能足以勝任該職位。3. 工作經歷(Professional Experience):是最重要的部分,要敘述對以往的僱主帶來哪些具體的營收獲利貢獻。4. 學歷(Education):相關證照一定要寫出來。5. 其他資料(Additional information):例如參與的營利性或非營利性社團、組織等。每一要素的詳細寫作及應注意事項,書中都明白詳列。「在你的履歷完成後,你可以把它印出來,然後由上到下、由左到右畫兩條線,將頁面分成四等份。四個區塊的內文及空白應該要差不多等量」,真是一個很重要的建議!此外,作者更介紹了一些排版設計技巧,獲益頗多,因為這是我們都會忽略的。這本書所提到的觀念,令人眼睛為之一亮,不僅學校未曾教過,現職前輩也不曾提過。在求職、求學(申請學校)的路上,這本書真是必備的寶典!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陳華明 律師,2015.8.5於律杏) http://www.lawmed66.url.tw/hot_147301.html ◎「搞定英文履歷」 2022-03-08 2023-03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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蘋果橘子思考術

(李維特Steven D.Levitt、
杜伯納Stephen J.Dubner著

大塊文化出版 2014年8月 初版)

 
 
 
 
 
 
 

 小思考的學問!

 對於東方人來說,這是本顛覆傳統思考的書。
    在傳統思維下,我們很難放下道德羅盤去思考事物的本質。對於一件事,大家都習慣於先判斷是非對錯,就像看電視時先問誰是壞人誰是好人一樣。但事實的真相,往往就在道德中淹沒了。演講時,聽眾曾問我是不是會為假油案的被告辯護,他們毒害了台灣人民,怎麼有律師為壞人辯護? 「道德羅盤可能讓你覺得一切的答案很明顯,即使事情並非如此。你會以為對錯之間,有一條明顯界線,但通常沒有。最糟的是,關於那個主題,你會以為自己已經知道所有需要知道的事,因此不會再去尋求更多資訊」書中的智慧恰恰回答了上面這個問題。
   
在傳統文化下,也要求我們「不要做大官,但要做大事!」。在作者看來,這絕非明智。我實在很同意作者的看法,為什麼? 成功的企業或個人,往往就是在細節中超越他人,我深深認同。許多律師辦案不重細節,只著力在他們認為重要的地方,以致最後無法勝出。為什麼?「大思考本身是一種不準確的事,甚至是在猜測。小思考帶來的獎勵可能比較少,但至少相對而言,你能確定自己在說甚麼」「任何改變都是一件很困難的事,但讓小問題發生改變的可能性,高過大問題。」我在經辦全國矚目的童綜合醫院案件中,就有深深體會!
   
這是本值得看看,然後想想的小書。對我有無限啟發
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陳華明 律師 2015.1.19於律杏)